沈丘县蓝一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吉祥西路南侧,占地面积13.1115亩,法定代表人:王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4AOLX6C。该公司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原辅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生产工艺:原材料-掺和-搅拌-成品。生产设备:HZS180自动化混凝土生产线台。
由于该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非法占用一般耕地(6.171亩)上的附属物已进行了拆除;对建设用地(6.9405亩)上的附属物由槐店回族镇政府进行了查封,正在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经研究,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监察中队人员张子德党内警告处分。